伊的家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支持条件、处理流程及类目

第一条 买家在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对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详见表1且符合商品完好标准的,可向卖家发起7天无理由退货或换货申请。

 

七天期间自买家签收商品后的次日零时开始起算,满168小时为七天,买家签收商品时间以物流签收时间为准。

 

第二条 买家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

 

商品完好指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包括商品本身、包装、配件及附带的商标吊牌、使用说明书等齐全。买家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适当的试用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对超出查验和试用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产生明显的价值贬损,视为商品不完好。(具体标准详见表2

 

第三条 伊的家要求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卖家单方或买卖双方约定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行为无效。鼓励卖家提供优于伊的家公示的商品完好标准,但若提供的标准低于该伊的家标准的,将视为无效。

 

第四条 买家进行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商品的,若商品卖家包邮,买家仅承担退回邮费;若商品未有包邮或商品系卖家附条件包邮的,买家部分退货致使无法满足包邮条件的,由买家承担所有邮费。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买家存在滥用会员权利行为的,所有运费均由买家承担。

 

 本规则自20221028日首次生效。伊的家买家“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行为发生在本规则修订生效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修订生效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1:适用退换货与否的商品分类

2:商品完好标准

相关定义:

1)商品包装:指生产厂商原包装(最小销售单元),不含卖家或物流自行二次封装

2)密封:指商品外包装被生产厂商加以了封条(签)或整体塑(密)封的包装措施。

3)包装保护要求:

A、一般商品包装的完整标准:商品原包装未缺失,包装整体结构完整。但在包装运输或拆卸过程中产生的难以避免的形态变化,如适度的变形、污渍、局部破损等,不认定其影响商品包装完整。

B、特殊商品包装的保护要求:若商品包装客观上确有防伪性、唯一性、收藏纪念价值或另附昂贵价值等特殊附加价值或功能,卖家可在合理范围内提出特定的包装保护要求。对于合理可行的包装保护要求,经卖家事前显著明示后,买家应予积极谨慎保护。若该类包装损坏程度足以造成价值贬损或功能丧失,可认定其商品价值贬损。卖家需要事先对该类特殊商品包装相关要求进行说明但说明的内容不得限制买家对商品本身基本的查验和检视权利

  案例一:某数码商品外包装为防伪唯一性包装,且外包装盒贴有封条,封条不撕毁则无法取出货物,若卖家要求买家不得撕毁封条,封条撕毁则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此要求限制了买家基本的查验权益,视为不合理要求。

  案例二:卖家发货时,使用生产厂商原包装发货(非卖家或物流自行二次封装)或买家签收时,外包装已经存在破损情形的,若卖家依然要求买家退货时外包装不得有破损,则该要求被视为不合理要求。

C、若卖家未经事前显著明示提出包装保护要求,则依照一般商品包装的完整标准处理。

D、若商品包装并不具备上述特殊性,则依照一般商品包装的完整标准处理。

4显著明示经由双方通用且易用的联络方式或信息展示渠道,采用醒目的方式提示买家应当注意的特殊商品包装保护要求具体方式包括不限于:

1)在商品描述页面使用醒目的字体、易被浏览的便利位置作出提示;    

2)通过伊的家线上客服告知买家;

3)在发货包裹上粘贴醒目提醒。

3:商品详情页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文案介绍